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信息化新技术与现代农业的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农市函〔2021〕229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要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农市发2021〕3号)以及《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农办市2021〕4号)要求,坚持“总量控制、优中选优、区域平衡、动态管理”的总体原则,按照生产型、经营型、管理型和服务型等4种类型,重点遴选推荐承担国家数字农业推广应用基地、现代农业智慧园、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等工作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单位,以及在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的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二、申报数量 

  每个县(市、区)推荐1个。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本辖区申报工作,申报主体向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书、辅证材料(纸质一式六份,电子版刻录光盘一份)。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于2021年4月23日前正式行文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市农业农村局汇总筛选后上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厅将组织专家对全省申报单位进行材料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后上报农业农村部。 

  四、其他 

  联系人:王相俊;联系电话:0598-8240498,15959815053;邮箱:smny155@163.com;地址:三明市梅列区列东街道红岩新村37幢三明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站。另,有关文件及申报书电子版可登录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官网文件通知栏目下载。 

  附件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申报书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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