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教人〔2021167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属学校(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19〕10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教师〔2021〕21号)精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大力弘扬优秀教师师德风范和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重德养德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责任感,推动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老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激励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老师,经研究,决定在今年教师节期间开展三明市“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全市共评选市级“师德标兵”200名。评选范围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教育专任教师及赴三明支教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对教育事业有执着的追求,有高度的敬业精神,有强烈的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善于积累教学经验,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教育教学能力较强,在长期的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优异,教科研成绩显著。

 

(三)关心学生,传递师爱,师生关系平等、和谐、融洽。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关心学生健康,保护学生安全,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转化行为偏差学生、帮助困难学生、关爱留守儿童、班主任工作中爱生事迹突出感人。

 

(四)坚持依法治教、廉洁从教、文明执教,谦虚谨慎,尊重同志,既友好相处,又坚持原则,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维护集体荣誉,在教师团队中起表率作用。

 

(五)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对自己严格要求,模范遵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在学校、家庭和社会有良好的师表形象,受到广泛好评,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六)近五年曾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参加评审资格:

 

1.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2.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的;

 

3.存在“课上不讲课下讲”,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补课现象;

 

4.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的;

 

5.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

 

6.在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7.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8.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有损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三、评选办法

 

(一)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有关高校、市直属学校(单位)根据分配的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名额进行推荐(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各县(市、区)推荐的“师德标兵”实行等额推荐,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高校实行差额推荐,各单位可各推荐一名“师德标兵”候选人。本次推荐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倾斜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边远乡村从教的教师,积极参与援疆、援宁、援藏、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教师以及长期担任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其中:校长推荐人选不超过总数的20%,乡村中小学教师应不少于推荐总名额的30%。

 

(二)推荐程序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有关学校(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推荐人选应坚持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原则,最后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产生。推荐人选应以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为衡量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推荐人选上报前应在所在单位和本县(市、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师德标兵”评选结果将在教师节期间进行公布,并进行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此次评选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树立新风尚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大中专院校、市直属学校(单位)要严格程序,发扬民主,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积极性,广泛参与。请于8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3份)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科。推荐对象上报前,还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征求同级纪检监察、计生和综治部门意见。

 

(二)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地各校要把评选“师德标兵”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整体形象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围绕活动内容,面向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各基层学校的参与积极性,确保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取得实效。

 

(三)与时俱进,全面提升。要将“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与宣传教师先进事迹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提高师德修养,牢固树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的职业道德,专心教学、潜心育人,着力提升教育满意度。

 

联系人:饶俪婷,联系电话:8222954电子邮箱:smjyrsk@163.com。

 

 

附件:1.三明市“师德标兵”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三明市“师德标兵”推荐表

 

3.三明市“师德标兵”推荐人员汇总表

 

 

 

 

  三明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