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 职改办、 农业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9年度全市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从事农学、经作、土肥、植保、畜牧、兽医、水产、制茶(仅限企业)等专业工作的农业技术人员,具备农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农职改字〔1993〕第18号、闽农人〔2015〕197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
凡在三明市辖内各类茶企和其他社会组织、个体经营户中直接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三明市制茶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文件规定的,均可申报评审制茶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材料报送时间与要求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请各有关单位按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4。
三、任职年限计算
本年度申报农业技术中、初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任职年限(含业绩、论文等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四、答辩和代表作论文查重
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均需参加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业绩、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代表作论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须提交word格式电子文档(邮箱:smkjk405@sina.com),此次评审将利用有关查询系统对其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检测结果将提供给评委会作为评审依据。
五、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时间和地点
评审结果文件下发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市农业局人教科负责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报送2019年度农业专业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
2. 三明市制茶专业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3.申报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
4.申报农业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5.评审材料分类标识
三明市农业职改领导小组 三明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9 年11月12日